2004年10月22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秉承“专业、专心、专注”的职业精神。
具有全球投资视野和丰富市场经验的专业投资管理团队帮助您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一、本周基金净值汇总
1.海富通精选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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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基金净值 |
累计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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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 |
1.1242 |
1.2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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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 |
1.1108 |
1.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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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 |
1.1076 |
1.1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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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 |
1.1015 |
1.1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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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 |
1.1005 |
1.1905 |
2.海富通收益增长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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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基金净值 |
累计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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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 |
0.970 |
0.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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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 |
0.962 |
0.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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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 |
0.961 |
0.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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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 |
0.959 |
0.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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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 |
0.958 |
0.958 |
二、客户咨询问题解答
1.听说你们公司对于基金的合同做了一些调整,主要内容是哪些?
答:今年6月份以来证监会相继发布了很多关于基金业的法律法规,海富通旗下两只基金的基金合同也需要按照法规要求进行调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4】104号)和《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4】106号)要求,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于《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调整并将调整的内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主要调整内容有:
一、 释义部分。根据《基金法》的规定,对有些名称、定义做了调整.
二、 根据《销售办法》的规定,明确了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 在扣除必要的手续费后,赎回费余额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并归入基金财产,还对于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予以明确。
三、 根据《基金法》第七十一条至七十五条、《运作办法》第三十八条至四十三条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的有关约定作了相应的调整。
四、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的有关规定,明确内容如下: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2次,基金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
2. 将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明确为现金分红方式。
2. 我通过客服热线登记并开通了手机短信服务,为什么有接收不到的情况?
答:我们每周五的短信都是集中提交到服务商统一发送,是不会出现遗漏的。具体发送的成功率与中国移动通信和服务商有关,如果您连续接收不到基金净值播报的短信,您可以告诉我们您的手机号码,我们会提交到服务商查询接收失败原因。
提示:由于公司网站线路升级,本周星期六和星期天公司网站将无法访问,敬请广大客户谅解。
理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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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海富通精选和海富通收益增长基金默认分红方式的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我公司对海富通精选和海富通收益增长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调整为现金分红。 如您事先未做出过分红方式选择的,根据法规规定,分红方式相应调整为现金分红。请您收到第三季度对帐单后,认真核对分红方式。您可以根据自己在不同时期对投资的需求,随时到销售机构进行分红方式的变更。 | |||
海富通客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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