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疏忽,本公司于2004年10月15日公告的《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其摘要、《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其摘要、《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内容的临时公告》、《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内容的临时公告》中关于收益分配次数以及收益分配比例的更新内容无效。
特此更正。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