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电子会第五十八期

时间:2004-12-17

海富通电子会第五十八期

2004年12月17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秉承“专业、专心、专注”的职业精神。

具有全球投资视野和丰富市场经验的专业投资管理团队帮助您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一、本周基金净值汇总

 

1.海富通精选基金

日期

基金净值

累计净值

12月17日

1.0351

1.1751

12月16日

1.0413

1.1813

12月15日

1.0433

1.1833

12月14日

1.0377

1.1777

12月13日

1.0373

1.1773

 

2.海富通收益增长基金

日期

基金净值

累计净值

12月17日

0.950

0.950

12月16日

0.955

0.955

12月15日

0.956

0.956

12月14日

0.951

0.951

12月13日

0.952

0.952

 

二、基金公告

 

关于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补充公告

 

根据《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 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时间为2004年11月26日起至2004年12月24日止。其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各代销网点的认购截止日期为2004年12月17日。经与中国银行协商,现将本基金在中国银行的各指定营业网点认购截止时间统一调整至2004年12月24日。

 

中国银行的各指定营业网点,详见刊登在2004年11月23日《中国证券报》的《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17日

 

三、海富通货币市场基金问答

 

1. 我原来在交行开户买了海富通精选基金,现在中行认购海富通货币市场基金还需要再开户吗?

答:我公司旗下所有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所以你原先在中登开过开放式基金帐户(99A或99F开头的12位帐号),即原先有买过海富通精选、海富通收益增长、天同180指数基金、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基金、长盛动态精选基金、长信利息收益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基金的,现在在不同销售机构购买海富通货币市场基金,不再需要重新开基金帐户,只需新增交易帐户便可。如果您在原开基金帐户的销售机构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只要带好身份证和该销售机构的交易卡直接购买。

 

2. 认购海富通货币市场基金所产生的利息如何处理?

答:认购海富通货币市场基金所产生的利息将按金融同业存款利息1.62%直接折算成基金份额。计息期为认购成功的资金,从T+2日起到基金验资日期间。

例如:“假设投资1万元,认购期产生利息10元”,即期初购买的基金份额为:

10000+10)元/1元/份=10010份。

 

3. 认购了海富通货币市场基金,怎么知道认购成功的确认信息?

答:您在销售机构办理了海富通货币市场基金的认购手续后,当时销售机构会给你打印认购受理单,T+2日认购的预确认信息由基金的注册登记人下发到我公司和各销售机构,所以您可以从那时起到销售机构打印预确认单据,或者通过我公司和销售机构的客服电话、网站进行帐户查询。等基金正式成立,我公司会在15个工作日内为所有认购成功的投资者寄送认购成功确认单。所以,您在开户认购基金时,务必将本人邮寄地址填写完整准确,如果在认购后您的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修改:

 

  1)携带相关证件前往销售机构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2)致电海富通基金公司客服中心(021-38784858)转人工进行修改;

  3)登录海富通基金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的“网上查询”系统;点击进入“账户资料修改”即可修改。

 

4. 海富通货币市场基金何时开始申购和赎回?申购与赎回的原则有哪些?

答:申购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6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申购。

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6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赎回。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确定价”原则,即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

2). 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T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该赎回份额对应的待支付收益将与赎回款项一起结算并支付。

 

5. 海富通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有哪些?

答:1)“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收益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收益。

    2)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者不记收益。

    3)本基金每日收益计算并分配时,以人民币元方式簿记,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者在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将缩减投资者基金份额。若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将从投资者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4)T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分红权益。

    5)本基金收益每月集中支付一次,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一个月不支付。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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