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调整赎回费中计入基金资产部分比例的临时公告

时间:2004-07-19

依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对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用中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比例的最新规定,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与“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用中归入基金资产部分的比例提高到赎回费用总额的25%。新归入基金资产的赎回费率调整如下:

1.       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该基金份额两年以内(包括两年)赎回费率为0.35%,其中归入基金资产的赎回费率应为0.0875%;持有基金份额两年以上的赎回费率为0,归入基金资产的赎回费率应为0;

2.       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该基金份额两年以内(包括两年)的赎回费率为0.5%,其中归入基金资产的赎回费率为0.125%;持有基金份额两年以上的赎回费率为0.25%,其中归入基金资产的赎回费率为0.0625%。

  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基金赎回费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其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03年7月14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04年2月2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公告文件,亦可到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查询。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858)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