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成效显著

时间:2017-04-22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苏丽霞

从近日召开的云南义务机构反洗钱工作通报会上获悉,2016年以来,云南省各级人民银行和义务机构密切配合,以落实“风险为本”、提高反洗钱工作有效性为目标,防控洗钱和恐怖融资能力进一步增强,为有效遏制各类洗钱犯罪活动、维护全省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云南省各级人民银行和义务机构根据云南省沿边工作的特殊性及周边国家的实际情况,适时开展边境地区反洗钱工作。

 

为做好反洗钱工作,云南省各级人民银行坚持“风险为本”和法人监管理念,推动义务机构增强履行反洗钱职责的自觉性和有效性。一是全面推进法人机构监管重点联系工作。针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等不同类型法人机构,有针对性地实施监管辅导,推动其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建设,优化系统功能,从源头上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深入开展风险评估和考核评级工作。通过完善监管档案数据库,逐家立档,对义务机构新产品和业务流程开展风险评估,做到事前防控。结合不同行业特征,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和考核评级制度,实现考核评级工作全覆盖。三是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结合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双随机”,对具有系统重要性或风险表现较为突出的义务机构开展执法检查。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辖内执法检查标准基本统一。

 

同时,各义务机构不断提高认识、积极探索,主动摸排薄弱环节,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反洗钱合规整体水平和洗钱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

 

全省各级人民银行立足云南实际,服务国家大局,积极发挥反洗钱调查工作作用。一是积极推动涉腐案件反洗钱调查制度建设完善。二是切实提高可疑交易报告质量。三是较快提升案件协查水平。四是全面强化资金监测工作。同时,各义务机构重视与人民银行、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在配合反洗钱调查工作中,发挥熟悉客户和金融产品的优势,提供了大量翔实的资金及交易信息并进行有效分析,在打击洗钱犯罪反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6年全省反洗钱调查和协查数量再创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