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海富通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海富通瑞丰债券 |
基金主代码 | 519136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9年6月20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以及《海富通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
申购起始日 | 2019年6月20日 |
赎回起始日 | 2019年6月20日 |
注:(1)海富通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海富通瑞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瑞丰一年定开”)转型而来,并于2019年6月20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有关海富通瑞丰一年定开转型为本基金后的相关运作业务规则请查阅本基金管理人2019年6月12日发布的《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瑞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及2019年6月20日披露的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交易的工作日。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业务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销售机构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2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500万元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200万元≤M<500万元 | 0.10% |
100万元≤M<200万元 | 0.20% |
M<100万元 | 0.40% |
注: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逐级递减,登记机构根据单次申购的实际确认金额确定每次申购所适用的费率并分别计算。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赎回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10份时,注册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4.2 赎回费率
份额持有期 | 赎回费率 |
7天以下 | 1.50% |
7(含)天以上,30天以下 | 0.10% |
30(含)天以上 | 0% |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2 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销售机构是指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之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1日(T日为开放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9年6月20日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垂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