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香港人口老龄化速度很快
一、香港人口的老龄化进程在加速。
1960年香港65岁以上人口比例只有2.73%,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但到了1977年就超过了世界平均。1983年香港65岁以上人口超过7%,就此进入了老龄化社会。2013年更进一步进入了深度老龄化社会,到2021年底,香港65岁以上人口比例达18.9%,已经达到高收入国家平均老龄化水平。见图1。
图1香港地区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1960~2021)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作者制图。
二、香港已形成三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
香港三支柱的社会保障体系,其独特之处在于,一支柱的社会保障主要通过非缴费计划由特区政府提供,按社会保障津贴的形式发放。而二支柱是以强制性的强积金计划为主,职业退休计划为辅。三支柱的管理模式依托于强积金计划,由可扣税自愿性缴费和自愿性扣款构成。见图2。
图2香港地区三支柱养老体系
资料来源:香港强积金局,作者制图。
强积金启动22年来,对应的养老金替代率约为34%。据香港强积金局估计,如果要将替代率提高到经合组织国家52%左右的平均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缴费水平。
三、香港地区的人口相对贫困情况。
香港地区的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长者生活津贴,对降低香港老年人的相对贫困比例,发挥了较为明显的作用。到2020年底,香港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相对贫困率明显下降。当然,与18~64岁的工作人口相比,老年人的相对贫困率还是较高一些。见图3。
图3香港地区人口相对贫困率
数据来源:香港贫穷情况报告2020,香港政府统计处。相对贫困率=收入低于中位数50%的比例。
第二节 降低老年贫困的养老第一支柱
社会保障津贴(SSA)计划可以视作香港养老保障的第一支柱,SSA计划是社会福利署推行的非缴费型社会保障制度,具体项目包括:高龄长者津贴、长者生活津贴、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香港特区政府于2013年推出长者生活津贴,2018年6月1日,启动了高龄长者津贴。跟快速老化的人口结构相比,香港推出社会保障津贴的时间还是有些晚。
领取长者生活津贴的资格包括:年龄在65岁或以上;已为香港居民至少七年;并在申请之前在香港连续居住至少一年;收入和资产不超过规定的限额;没有领取社会保障津贴计划下的高龄津贴或伤残津贴,也没有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的援助。高龄长者津贴的领取资格提高到年满70岁。
长者生活津贴每月津贴2920港元,个人资产要求不超过37.4万港元(单身)、56.8万港元(已婚夫妇);高龄长者津贴每月3915港元,个人资产要求不超过16.3万港元(单身)、24.7万港元(已婚夫妇)。两类津贴的个人每月收入限额均为10430港元(单身人士)、15810港元(已婚夫妇)。“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每年为选择居于广东或福建的符合资格的香港长者提供长者津贴或长者生活津贴,而毋须回港。
2022年9月1日起,香港社会福利署将长者生活津贴及高龄长者津贴合并为统一的长者生活津贴(OALA)。合并后的OALA采用了两者较高的资产限额和支付金额,即每月津贴3915港元,个人资产要求不超过37.4万港元(单身)、56.8万港元(已婚夫妇)。每月收入限额不变。有关安排亦适用于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
截至2021年3月31日,SSA个案为107.7万宗,其中高龄津贴29.1万宗,占27.0%,长者生活津贴60.6万宗,占56.2%,广东计划不足2万人,福建计划不足2000人。SSA计划共支付381.66亿港元。
第三节 强制为主、自愿为辅的养老第二支柱
一、强积金制度。
香港强积金制度(MPF,Mandatory Provident Fund)是2000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是香港多支柱退休保障框架下的第二支柱,实施的时间早于一支柱。强积金是强制性的,香港任何18至65岁在职人士都必须参加强积金计划。
强积金缴费标准为雇员每月收入的10%,雇主和雇员各承担一半。雇员月薪低于7100港币的豁免缴费,雇主仍需缴费5%。自雇人士缴费标准为其收入的5%。月薪超过3万港币的,缴费封顶为1500港币(雇主和雇员均适用)。雇员缴费可以在税前扣除,每年最高1.8万港元,雇主税前扣除额度每年最高不超过雇员总薪酬的15%(含自愿性缴费部分)。
强积金的领取比较灵活。退休领取是最常见的情形,至65岁法定退休年龄时,雇员可一次性将累计收益及多年来累积投入的本金一次性取出。强积金局也允许分期提取、一次性领取以及保留在强积金计划中继续投资。有6种情形可以提前领取:提早退休、永久性地离开香港、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额结余、死亡。
二、职业退休计划。
《职业退休计划条例》(ORSO,Occupational Retirement Schemes Ordinance)是雇主向符合资格的雇员提供的终止服务、死亡或退休时的利益,包括退休金、津贴、酬金或其他形式。职业退休计划比强积金要早,香港政府于1992年12月31日制定,并自1993年10月15日起生效。职业退休计划是自愿性质的,而且没有规定任何最低利益水平。为雇员设立职业退休计划的雇主也有一定好处:雇主可以用此方法履行《雇佣条例》中雇主支付长期服务金和遣散费的责任;雇主向注册计划或强积金豁免计划的缴费,可根据《税务条例》享有税额减免,如果是强积金豁免计划,其缴费税优额度与强积金相同;雇主亦可使用职业退休计划吸引和挽留高素质员工。
三、二支柱养老金的发展情况。
截至2022年底,职业退休计划管理资产3488亿港币,覆盖4897个雇主、27.8万名雇员。强积金管理资产规模为1.05万亿港币,比高峰时的规模有不小的下降。覆盖34.4万雇主以及272.2万雇员、23.8万自雇人士。在香港就业人口中,有80%获得强积金保障,9%受其他退休计划保障,11%的就业人口因为是家务雇员及18岁以下或65岁以上雇员而无需参加任何退休金计划,真正应参加强积金计划而未参加的人士只有1%(主要是自雇人士)。
截至2022年底,香港共有27个强积金计划,其中24个集成信托计划(类似企业年金的集合计划)、2个行业计划(建筑和餐饮行业)、1个雇主营办计划。强积金计划提供的成分基金数量不太相同,有3个计划提供了7~9个成分基金(选择余地较小),7个计划提供10~12个成分基金、7个计划提供13~15个成分基金,另有10个计划提供了15个以上成分基金(选择余地较大),总计共413只核准成分基金。
第四节 与二支柱紧密衔接的养老三支柱
一、可扣税自愿性扣款。
为了应对快速老龄化的挑战,加快养老金的积累,香港强积金局2019年推出了可扣税自愿性扣款制度(Tax Deductible Voluntary Contributions,TVC),可以视为香港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三支柱。
参加强积金计划或获得强积金豁免的ORSO计划成员,可以缴纳可扣税自愿性缴费。每年度扣税上限为6万港币(不是单独给TVC的,而是TVC和合格延期年金保险的合计上限)。6万港币的免税上限,与强积金每年1.8万封顶的缴费金额相比,高了2.33倍,体现出鼓励有能力的雇员提高自愿性缴费的政策导向。TVC缴费非常灵活,可以不定期、不定额灵活缴费,可以应个人情况随时增加、减少、停止或者重新开始缴费。香港27个强积金计划中,有21个提供TVC账户。
二、自愿性缴费。
在可扣税自愿性扣款之外,强积金还允许雇员进行自愿性缴费(没有税收优惠),相当于TEE模式。雇员可通过雇主在缴费账户内作出额外的自愿性缴费。雇主也可以为雇员在5%的强制性缴费以外作出额外缴费,雇主作出的强制性和自愿性缴费,均可扣减利得税,上限为雇员年薪的15%。自愿性缴费,也区分为一般和特别两种,前者必须通过雇主经办,提取和转移也受到一定限制;而特别自愿性缴费,由雇员直接向受托人缴纳,与所在雇主无关,提取也不受就业和保存情况限制。
三、三支柱养老金的发展情况。
由于TVC制度推出的时间还不长,截至2022年底,只有6.4万雇员设立了TVC账户。当年缴费中,强制性缴费为646.5亿港币,占77%,自愿性缴费162.9亿港币,占19.4%,TVC缴费22.6亿港币,仅占2.7%。另外还有7.9亿特别自愿性缴费。
第五节 强积金在不同计划间的转移比较灵活
强积金有多类成分基金,如股票、混合、债券、保证、货币等不同类型,不仅可以投资香港本地市场,还可以投资于全球资本市场,成分基金的收益相差很大。一般由雇主选择强积金计划,雇员在雇主确定的强积金计划下选择成分基金。香港强积金局也允许雇主参加一个以上强积金计划,为雇员提供多种选择,以便雇员加入最切合其需要的强积金计划。但总的来说,雇主选择更多个强积金计划的意愿是有限的,在雇主只选择一个强积金计划的情况下,由于雇员不一定认同雇主选择的成分基金,因此在不同强积金计划的选择权很受雇员欢迎。
香港强积金局自2012年11月1日起推行“半自由行”,也就是允许雇员每年一次,选择将缴费账户内雇员缴纳的强制性缴费转移至自选的强积金计划(暂未允许转移雇主缴纳的缴费,如能实现,就是所谓的全自由行了)。另外,雇员可随时将由过往工作转移至现职缴费账户的强制性缴费以及自愿性缴费,转移至自选的强积金计划。TVC账户持有人,也可随时把账户内的强积金转移至任何有提供TVC账户的强积金计划。
强积金账户分为三类:缴费账户、个人账户和TVC账户(等同于二三支柱均在强积金架构下运营和投资)。雇员现职期间每个缴费期的新缴费都要存入缴费账户,个人账户是滚存雇员在过去受雇期间积累的强积金,以及雇员通过半自由行的自选安排、从现职缴费账户转入的强积金。TVC账户是接受TVC缴费的账户。如果计划成员同时持有多个个人账户,会造成管理、查询的不便,强积金局也允许将多个个人账户整合至自选的受托人及相应的强积金计划中,可以方便地一站式查询个人账户信息。
在雇员离职时,原计划的缴费账户的转移也有两种方式:一是转移至新雇主参加的计划的缴费账户,二是转移至任何计划的个人账户。
第六节 雇员有充分的投资选择权
一、强积金计划和成分基金选择丰富。
截至2022年底,市场上共有13家受托人提供了24只集成信托计划。在强积金开放了“半自由行”之后,雇员可以将自己的强制性缴费部分转出到自己心仪的强积金计划下,进而选择新的强积金下的成分基金。强积金有五种主要的成分基金,分别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保证基金、保守基金(见表1)。理论上,雇员可以通过选择不同的集成信托计划、实现在不同成分基金中自由选择的效果。
表1强积金成分基金类别和特征
基金类别 | 投资目标 | 投资工具 | 风险程度 | 主要风险 | 收费 | 特点 |
股票基金 | 较为进取,希望能达致长期的资本增值及高於通胀的回报 | 股票 | 较高 | 股票市场波动、汇率波动、 | 一般有三种:单一地方股票基金丶地区性股票基金及全球性股票基金; | |
混合资产基金 | 透过同时投资於股票及债券,争取资本增值 | 股票及债券 | 中至高,视乎个别组合的投资比重而定,股票比重愈大,风险程度通常亦会愈高 | 股票市场波动、利率升降、汇率波动、债券信贷评级 | 股票成分愈高,风险程度便会愈高。部分受托人提供目标日期基金/人生阶段基金。 | |
债券基金 | 只想平平实实地赚取稳定的利息或票面息率收入,及从债券买卖中取得利润 | 债券 | 低至中 | 利率升降、 汇率波动、 债券信用评级 | 债券须符合积金局规定的最低信用评级或上市规定 | |
保证基金 | 主要是提供本金保证,或保证一个预设的回报率 | 债券丶股票或短期有息货币市场工具 | 较低,但亦须视乎计划成员提取强积金时,能否符合有关的保证条款 | 受托人只要预先通知计划成员,就可以调整未来的保证回报率; | 相对其他基金,保证基金除收取基本收费外,还会收取额外的保证费或储备费 | 一般分为本金保证及回报保证两类,保证可以是有条件或无条件的。现时市面上大部分保证基金均提供有条件保证。 |
货币市场基金 | 要求不高,希望能赚取与银行港元储蓄存款利率相若的回报 | 港元短期银行存款及短期债券(平均投资期不可超过90日) | 较低 | 利率升降 | 若基金在某个月的回报,小于等于该月积金局公布的订明储蓄利率,受托人在该月便不能收取任何行政费用。 | 强积金保守基金属于货币市场基金的一种。每一个强积金计划都必须提供强积金保守基金 |
资料来源:香港强积金局
在单个强积金计划下亦有充足的成分基金选择。强积金计划的投资结构示例见表2,该强积金计划共委托了四家投资管理人下设25只成分基金。成分基金涵盖了五种类型,其中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的数量最多,股票基金有投资于全球的、也有投资于若干主要资本市场的;混合基金均是投资于全球股票,但股票上限比例不同(如90%、50%、30%的上限)。雇员根据成分基金的名称就可以方便地了解其投资标的,并快速做出选择。债券基金数量比较少,主要区分是投资于亚太还是全球,货币基金更是只有一只,仅投资于香港。
表2强积金计划的投资结构示例
投资经理名称 | 成分基金 | 基金类型 |
柏瑞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 美洲基金亚欧基金 | 股票基金-北美及南美股票基金-欧澳及远东 |
JPMorganAssetManagement(AsiaPacific)Limited | 亚洲债券基金亚洲股票基金 | 债券基金-亚太股票基金-亚太 |
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 绿色退休基金 | 股票基金-全球 |
富达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 富达增长基金富达稳定增长基金 | 混合基金-全球90%股票 |
预设投资选择(无需指派投资经理) | 核心累积基金65岁后基金 | 混合基金-全球65%股票混合基金-全球25%股票 |
资料来源:某强积金受托人。
成分基金的管理模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投资于2个或以上汇集投资基金或指数基金(这种模式需要任命一位投资经理来选择基金产品),另一种是仅投资于一个汇集投资基金或指数基金(因此不需要任命投资经理,如预设投资选择)。香港共有332只核准汇集投资基金和190只核准指数投资资金。汇集投资基金,类似于内地的养老金产品,俗称后端集合。
二、雇员选择强积金成分基金的行为。
图4是2002年至2022年底以来各类成分基金占比情况,可以看出股票基金的选择比例持续上升、已经成为强积金计划成员最主要的选项。同时混合基金从高位有所下降,2015年以后被股票基金超越,股票型基金对混合型基金的替代是非常明显的趋势。两者合计超过3/4,是强积金最主要的选择。而保守基金和保证基金的比例一直不高,在10%上下徘徊,债券基金选择比例不足5%。
图4强积金成分基金占比
数据来源: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各期统计摘要,香港强积金局,作者整理制图。
出现这个现象的原因,一是风险偏好上升、股票比例上升以获取更高的风险回报,是全球养老金发展的一个趋势;二是混合基金虽然也投资于股票,但其比例有不同的档次(上限90%、50%、30%的均有),总的来看还是多资产结构。股票投资于全球,也不利于细分区域市场的选择。因此,追求高风险、高回报的计划成员,更倾向于用股票基金替代混合基金;而仍选择混合基金的那部分计划成员,相当于框定了大类资产配置比例之后(主要是股债占比),将具体投资选择交给了投资经理,以期获取更为专业的投资服务和相应的回报。
第七节 强积金的投资回报
一、各类成分基金投资回报。
从表3的投资回报看,选择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的,长期回报是最佳的,自成立以来的年均回报,股票基金的回报是最高的,混合基金次之,也明显跑赢了同期通货膨胀率。但受近几年资本市场低迷的影响,近一、三、五年股票和混合基金的收益均为负值,债券基金和保证基金也为负值。
表3各类成分基金投资回报
基金种类 | 过去一年收益率 | 过去三年年均收益率 | 过去五年年均收益率 | 成立以来年均收益率 |
股票基金 | -19.3% | -3.1% | -1.5% | 3.8% |
混合基金 | -17.4% | -1.4% | -0.3% | 3.5% |
货币基金 | 0.4% | 0.3% | 0.5% | 0.7% |
保证基金 | -5.3% | -1.1% | -0.4% | 0.9% |
债券基金 | -13.1% | -3.4% | -1.5% | 1.8% |
同期消费物价指数 | 2.0% | 1.2% | 1.8% | 1.8% |
数据来源: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统计摘要,2022年12月,香港强积金局
相同类别成分基金收益的差别也比较明显。无论是过去五年还是十年,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的收益波动范围都相当大,如果选择不合适的话,甚至会跟债券或保证基金的收益差不多。如果选择的好,也会大幅度跑赢平均收益,获取丰厚的养老金积累。见图5。
图5成分基金的五年和十年收益率区间
数据来源:强积金基金平台,香港强积金局,数据截至2023年2月28日
股票基金里面,不同投资策略的基金,收益波动也是非常大。过去五年各类股票基金年化收益率下限很多都为负值,但到了十年,下限为负值的就减少很多,上限也有所提高。见图6。
图6股票基金的过去五年和十年收益区间
数据来源:强积金基金平台,香港强积金局,数据截至2023年2月28日
混合基金里面,不同股票配置比例的基金,收益表现也相差很大。总的看,股票配置比例较高的,十年期和五年期的收益都依次高一些。预设投资策略收益率波动区间较窄,显示出参考组合对实际业绩表现的指引作用。见图7。
图7混合基金的过去五年和十年收益区间
数据来源:强积金基金平台,香港强积金局,数据截至2023年2月28日
二、不同年龄人员选择成分基金的倾向。
根据香港强积金局的研究,选择股票基金的雇员,20~40岁持续上升,但40岁后开始降低股票基金的投资比重,但他们仍倾向选择投资收益潜力较高的基金(包括股票基金和混合资产基金)。60~64岁年龄组,股票基金和混合资产基金仍占其强积金资产的27%及41%(见表4)。这也是生命日期基金的基本原理,按预定退休年龄分组,设立相同年龄段人群的特定投资组合,并在一定年龄开始后股票配置比例自动下降(下滑曲线)。香港强积金局2017年4月1日推出了预设投资策略(DIS),也是基于这个现象而设定。
表4不同年龄组别选择成分基金的比例分布
年龄组别 | 股票基金 | 混合基金 | 货币基金 | 保证基金 | 债券基金 |
≤19 | 22% | 58% | 11% | 6% | 4% |
20~24 | 34% | 39% | 14% | 8% | 6% |
25~29 | 41% | 33% | 13% | 7% | 6% |
30~34 | 45% | 32% | 12% | 7% | 5% |
35~39 | 45% | 32% | 11% | 7% | 4% |
40~44 | 44% | 34% | 11% | 7% | 4% |
45~49 | 41% | 35% | 12% | 8% | 4% |
50~54 | 37% | 38% | 13% | 9% | 3% |
55~59 | 32% | 40% | 15% | 10% | 3% |
60~64 | 27% | 41% | 17% | 12% | 3% |
≥65 | 26% | 44% | 14% | 14% | 3% |
整体 | 39% | 36% | 13% | 9% | 4% |
数据来源:强积金制度2019年投资表现,香港强积金局
第八节 强积金预设投资策略
预设投资策略旨在为计划成员提供一个标准化、低成本的成分基金,以平衡长期的风险和回报。2017年4月1日开始实施,每个强积金计划均需设立预设投资策略,有两个强积金混合基金组合,分别为核心积累基金及65岁后基金。
一、设立参考组合。
香港强积金局为预设投资策略设定了参考组合(ReferencePortfolio)。核心累积基金的业绩基准为:60%富时强积金环球指数(港元非对冲总回报,FTSE MPF all-world Index)+37%富时强积金世界国债指数(港元对冲总回报)+3%强积金订明储蓄利率回报的现金或货币市场工具;65岁后基金的参考组合业绩基准为:20%富时强积金环球指数(港元非对冲总回报)+77%富时强积金世界国债指数(港元对冲总回报)+3%强积金订明储蓄利率回报的现金或货币市场工具。参考投资组合扣除0.75%的标准服务费、以及0.2%的经常性开支。
富时强积金指数,是香港强积金局指定的指数系列(共18个指数,分别跟踪全球、香港、美国、大中华、亚太、欧洲、日本、新兴市场等指数,是强积金成分基金重要的业绩基准),由伦敦交易所旗下公司富时罗素设计和定期计算公布。预设投资策略跟踪的富时强积金环球指数,投资于全球36个资本市场,前五个最大权重的为:美国59.88%、日本6.57%、英国4.04%、中国3.66%、法国2.84%。投资于11个行业,前五个行业为:科技24.13%、消费15.14%、金融13.71%、工业13.53%、医药11.67%。
二、预设投资策略的业绩追踪。
强积金局追踪各强积金计划预设投资策略的实际业绩表现与参考组合的偏离,一般偏离触发2%的时候,就要求受托人在法定信息披露报告中做出说明。2017~2021四年间,各强积金计划下核心累积基金的平均年化收益率为8.21%,65岁后基金的平均年化收益率为4.4%。收益率分布非常集中,这就是体现了参考组合业绩基准的引导作用,这无疑有利于计划成员的收益积累。
预设投资策略推出四年多来,核心累积基金规模已达623.0亿、65岁后基金201.2亿(截至2022年底),合计占强积金总规模的7.8%,投资于预设基金的强积金账户比例已提高到26.4%,受到越来越多计划成员的认可。
三、预设投资策略符合强积金实际情况。
强积金预设投资策略采用的是生命日期基金的做法,但没有采取常见的按退休年份设立产品的做法,而是设立了两个产品:核心积累基金及65岁后基金。在计划成员主动或被动选择了预设投资策略后,50周岁之前只投资于核心累积基金,65周岁以后只投资于65岁后基金,50~65周岁之间的,每年减少1/15的核心累积基金、增加1/15的65岁后基金(线性调整)。
这种做法的优点是:如果每个强积金计划都按退休年份设立产品,那产品的数量就会很多,造成产品碎片化,难于管理且缺少规模效益。比如到2050年满65周岁退休的人群,就要设立一个2050产品,如果每隔一周岁设立一个产品,理论上每个强积金计划要设立30多个目标日期基金产品;如果每5岁作为一档合并一个产品,也要6个左右产品。香港强积金总规模在万亿左右,预设投资策略起步时,默认选择预设投资策略的人数并不会太多,如果采取按退休年龄设立预设基金的形式,每个预设基金规模就会很小。
而采取核心累积基金和65岁后基金的模式,每个强积金计划仅需设立2个默认投资策略即可,有效地减少了产品数量的冗余,而且同样实现了按年龄增长逐步减少股票投资比例的效果(50岁后逐年减少核心累积基金、增加65岁后基金的配置),且每只基金的规模有了很好的保证。
第九节 合理控制强积金的管理成本
一、强积金开支的类别。
强积金开支的类别一般包括:受托人费、保管人费(相当于托管费)、行政管理人费(相当于账管费)、投资经理费(即投资管理费),还可能有保荐人费(中介销售费用),另外还有保证费(适用于保证基金)、审计费及法律服务费、杂项费用(如设立成本、弥偿保险费等)。
与内地的企业年金四类管理人分别收费的模式不同,强积金的费用是受托人统一收取的,并再分配给相关管理人。以某强积金计划的亚洲股票基金为例,受托费为0.1%、行政管理人费为0.75%、保管人费(成分基金层面是定额7100美元,基础基金层面为0.5%)、投资经理费0.7%(在成分基金层面收取并支付给基础基金层面的投资经理)。香港的受托人一般兼任行政管理人,不兼任行政管理人的受托人,也会聘请外部行政管理人负责强积金的运营和服务工作。受托人本身不进行具体的运营服务工作(由行政管理人负责),因此一般只收取0.1%的受托管理费。这跟内地的企业年金也是差别很大。
二、强积金成分基金的开支比率。
香港强积金的管理成本直接影响到费后投资收益水平。从表5可以看到,各类成分基金的平均开支比率在0.11%~3.33%之间,而且每类成分基金开支比例的变化幅度也是很明显的,如股票基金最低开支比率只有0.70%,最高的要达到2.14%,达最低值的3倍。
表5成分基金的开支比率
基金类别 | 平均基金开支比率 | 最高基金开支比率 | 最低基金开支比率 |
股票基金 | 1.49% | 2.14% | 0.62% |
混合基金 | 1.37% | 1.92% | 0.59% |
债券基金 | 1.23% | 1.82% | 0.78% |
保证基金 | 1.84% | 3.33% | 1.29% |
保守基金 | 0.31% | 0.72% | 0.11% |
货币基金 | 0.96% | 1.24% | 0.61% |
整体 | 1.33% | 3.33% | 0.11% |
数据来源: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统计摘要,2022年12月,香港强积金局
另外需要关注的是,保证基金的开支比例明显高于其他成分基金,是因为保证基金要收取保证费支付给第三方,所以保证基金的“保证收益”并不是“免费的午餐”,在提供不亏损保证的时候,基金的成本也是相对较高的。
三、通过公开透明引导开支比率逐步降低。
强积金局对基金开支比率与投资业绩的关联性做过分析,统计检验结果显示,基金开支比例较高的基金通常与投资表现较差有关联,反之亦然。因此,无论从控制计划成员成本负担角度还是提升费后投资收益角度,监管部门都有动力引导基金开支比率的下降。
香港强积金局并不强制规定受托人的基金开支比率,从2004年开始,香港强积金局就制定了《强积金投资基金披露守则》,要求受托人计算并披露所有成分基金的开支比率,自2007年开始,基金开支比率在强积金局网站的收费比较平台上公开披露,以便计划成员在选择受托计划和成分基金时参考。
在公开透明的背景下,受托人之间也需要进行市场竞争,导致基金开支比例在逐步下降。自2007年7月以来,平均基金开支比率下降了34.95%。开支比率低于1%的基金数量也在逐年递增,从2019年底至2023年2月28日,该占比从25.2%提升到31.8%。
四、限制预设投资策略的收费标准。
为了进一步引导基金开支比例的降低,香港强积金局还对预设投资策略的收费水平进行限制,统一为0.75%的上限(受托人一般分配为:受托费0.1%、行政管理费0.4%、投资管理费0.25%),其他经常性开支比例亦不得超过0.2%的上限(包括审计费、年度报告、印刷邮寄、法律费用以及托管费等)。参考预设投资策略核心累积基金4年多来年化收益8.3%的水平,对应0.75%管理费上限+0.2%经常性开支比例上限,应该说开支比例是比较低的,这有效地保护了强积金计划持有人的利益。
总的来看,香港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虽已建成,但养老储备不够充足。强积金缴费比例较低,个人养老金起步晚、参加人数较少,储备规模有限。强积金成分基金较多,不同种类、不同期限的收益率差异较大,个人做出不同的投资选择,最终的投资收益会相差很大。而近年来引入了预设投资策略,对强积金投资收益的指引作用比较明显,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