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德国人口老龄化已严重
一、德国很早就进入老龄化社会。
早在1960年代,德国65岁以及以上人口就超过7%,达到11.47%。到1970年代初,德国进入了深度老龄化社会。到2021年底,该比例已达到22%,在世界范围内仅低于日本、意大利、葡萄牙、芬兰和希腊。更大幅度高于经合组织和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这给德国养老保障体系带来了沉重的压力。见图1。
图1德国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1960~2021)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作者制图。
二、德国已建立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第一支柱为国家养老金(GRV),同时对低收入者自动提供养老金(basic pension);第二支柱为职业养老金,包括类似DB计划的直接养老金承诺(Direct Pension Promise),独立于雇主的养老金计划;第三支柱私人养老金,包括里斯特养老金、吕库普养老金。见图2。
图2 德国三支柱养老体系
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德国65岁及以上非工作人口的退休收入来源:法定养老保险占61%,国家提供的其他养老金福利占14%,合计占比达到75%;职业养老金计划占8%;私人养老金占7%。可以看出,德国养老保障三支柱,仍然严重依赖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养老金和私人养老金的发展不够理想。
截至2020年底,德国的养老替代率55.7%,略低于经合组织国家平均,跟日本相当。由于德国基本养老保险资金压力巨大,德国政府在2018年宣布,到2025年,养老金替代率要削减到48%的水平,同时缴费比例不能超过20%。为弥补养老金总替代率水平,德国着重发展二三支柱私人养老金,以期弥补国家养老金替代率下降的缺口,保持总替代率在52%以上的水平。见图3。
图3 德国养老金金额及替代率推演
数据来源:养老保险报告2022,德国劳动和社会事务部。
三、德国的私人养老金储备尚不充足。
根据德意志联邦银行每三年一次的居民家庭财富和金融资产的调查,截至2017年底,德国居民家庭资产主要还是由实物资产构成,平均价值24.91万欧元,其中自住物业平均价值25.88万欧元,但拥有率仅为44%;金融资产金额持续提升,达到5.68万欧元,但与实物资产规模相比仍然较低。
金融资产主要构成是股票、共同基金、私人养老金和银行储蓄。从持有的平均金额看,居民直接投资股票的金额最大,4.37万欧元,其次是共同基金,私人养老金的金额还略低于共同基金,为3.32万欧元。银行储蓄平均持有金额最低,虽然普及面相对最大(超过70%),但跟2010年相比,普及面下降得也比较明显(下降8%)。相比之下,私人养老金、共同基金、股票的普及面也没有提高。见表1。
表1 德国家庭财富和金融资产调查
持有该类资产的家庭占比 | 平均值(万欧元) | |||||
调查年份 | 2010 | 2014 | 2017 | 2010 | 2014 | 2017 |
实物资产 | 80% | 81% | 83% | 21.86 | 22.95 | 24.91 |
其中自住物业 | 44% | 44% | 44% | 20.58 | 23.14 | 25.88 |
金融资产 | 99% | 99% | 99% | 4.74 | 5.42 | 5.68 |
其中股票 | 11% | 10% | 11% | 2.91 | 3.87 | 4.37 |
其中共同基金 | 17% | 13% | 16% | 2.9 | 3.98 | 3.75 |
其中私人养老金 | 47% | 46% | 43% | 2.72 | 2.83 | 3.32 |
其中银行储蓄 | 78% | 72% | 70% | 2.25 | 2.94 | 2.76 |
数据来源:德意志联邦银行,2017年德国家庭财富和金融资产调查。
第二节 国家养老金概况
国家养老金(GRV)是德国养老第一支柱。雇主和员工都需要缴纳国家养老金对应的社会保障费用,2022年缴费比例为18.6%(雇主和员工各一半),缴费基数上限为7 050欧元/月(西德地区,原东德地区为6 750欧元/月)。退休年龄男女相同,均为65岁,从2012年到2029年,退休年龄要逐步提高到67岁。在德国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才有资格领取退休金。
国家养老金的退休待遇与缴费水平和年限挂钩,与德国平均工资水平以及员工自己积累的养老金积点(pension points)相关。与平均工资水平一样的缴费记为一个积点,实际缴费工资与平均工资相比较,得出积点的乘数,例如平均工资70%的缴费,积点要乘以0.7;平均工资1.2倍的缴费,积点要乘以1.2。2022年每个积点价值为每月36.02欧元(西德地区)、35.52欧元(东德地区),积点价值每年7月1日调整一次。积点乘以价值,即为退休时领取的工资水平。如果提前退休或延后退休,还要乘以年龄系数。每提前退休一个月扣减0.3%,每延迟退休一个月增加0.5%。提前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从63岁开始,至少缴费35年。
1989年原东德和西德合并后,原东德地区的养老金水平比西德地区低40%,因此德国制定了一个动态的追赶计划,到2022年7月1日,已经提高到98.6%的一致度,计划到2024年7月1日后东西德地区的退休金待遇完全一致。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德国约有5 680万投保人参加法定养老保险,其中男性3 000万,女性2 680万。领取养老金人数为2 122万,人均每月约1 090欧元。
对于长期低收入人群,德国还提供了附加的低收入者养老金(Grundrente),以确保退休人员能获得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前提条件是在德国工作33年以上且平均收入低于德国平均工资的80%。该项养老金从2021年1月1日生效,自动计算自动计发。预计约有130万人将受益,平均每月约为75欧元。
第三节 职业养老金概况
一、历史沿革。
职业养老金(bAV)是德国养老第二支柱。通过公司为员工提供养老保障,在德国有着悠久的传统。早在工业化初期,即19世纪中叶,第一批企业家就通过辅助和支持基金为工人提供养老保障。雇主也经常使用这种形式的公司养老福利来展示其社会责任感。因此,德国职业养老金的形式比法定养老保险存在的时间更长。与法定养老金不同,职业养老金在法律上不是强制性的,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达成一致,也可以在劳资双方的集体协议中作出规定。
2001年德国开始推行里斯特养老金改革,核心是发展资金积累制的补充养老保障,对法定养老保险实现部分替代,减轻国家养老金的支付压力。通过税收递延、税收减免或直接补贴等税收优惠措施,推广私人补充养老保障,包括二支柱的职业养老金和三支柱的里斯特个人养老金,建立起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二、职业养老金的模式。
职业养老金以确定待遇型和混合形式的养老金为主,包括一种雇主直接经办模式和四种委托外部机构的模式:
雇主直接经办模式(Direct pension promises),即确定待遇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雇主直接向雇员支付养老金,而不委托外部机构管理。雇主向雇员承诺,一旦他退休,将向他支付约定的金额。雇主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养老金缴费,该缴费不作为员工的应税收入,员工只有在退休领取时才纳税。这种模式不受政府监管或投资监管,但雇员养老利益是受保护的,在雇主破产的情况下,德国养老金保险协会支付雇主承诺的福利。
直接保险模式(Direct insurance)。在这种模式下,雇主代表雇员投保人寿保险,并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雇员有权直接获得保险公司合同规定的待遇支付条件。保险公司受到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的监管。除了德国养老金保险协会外,直接保险还通过人寿保险公司“保护者”的保险基金对雇员利益进行保护。
公司退休基金模式(Pensionskassen)。“Pensionskassen”是为一个或多个雇主服务的独立保险公司。公司退休基金与下面提到的养老基金模式类似,但它与寿险公司一样都接受《保险监督法》的管辖。
养老基金模式(Pension Fund)。养老基金是独立法律实体,为一个或多个雇主提供职业养老金计划,保险法对其监管。养老基金可以是一家公司、一家金融服务提供商或由雇主协会和工会设立的行业职业养老金计划。养老基金不需要一直保持100%资金充足率,允许最高10%的资金缺口(在这种情况下,允许在10年内补足)。
支持基金模式(Support fund)。支持基金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通常以协会形式成立,较少采用有限责任公司或基金会的形式。待遇支付的承诺仍由雇主负责,而不是支持基金来负责。在雇主破产的情况下,雇员受到养老保险协会的保护。支持基金可以由一家公司设立,也可以由多家公司设立的集合支持基金。支持基金的缴费可以免税,雇主和雇员的缴费都不受限制。养老金领取时按普通收入征税。
三、职业养老金的缴费。
职业养老金的缴费比例最初为4%(金额上限为6 624欧元,2020年),缴费时税前扣除,领取时纳税,是典型的EET模式。职业养老金的缴费也在法定养老金缴费基数中扣除,因此法定养老金会略低(虽然也相应节约了社会保障缴费)。2017年,为了提高低收入者和小微公司员工参加职业养老金的比例,德国通过了《强化职业养老金法案》,主要措施就是引入了纯粹的确定缴费型职业养老金计划,将缴费比例从4%提高到8%。
同时对于月薪总额低于2 200欧元的员工,国家对员工缴费提供多达30%的财政补贴,每年最低72欧元最高144欧元(从2020年起,月薪上限提高到2 575欧元,补贴上限提高一倍到288欧元)。由于职业养老金缴费扣减了法定养老金的缴费基数,雇主因此节省了社会保障缴款金额。从2022年开始,雇主将有法律义务将员工职业养老金缴费的15%作为雇主补贴,缴纳至员工的职业养老金计划中。
据统计,在2020年,德国政府为职业养老金计划提供了1.76亿欧元的补贴,补贴金额几乎是前一年的两倍(2019年8 910万欧元)。国家补贴覆盖了近8.21万雇主及100多万低收入员工,占雇主总数的4.2%(2019年3.4%,2018年2.5%)。每位员工平均获得171欧元的补贴(2019 年120 欧元)。
四、职业养老金的参加和积累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公司退休基金和养老基金的资产价值为2 319亿欧元。有167个公司退休基金和养老基金,共有874万人参加。
参加职业养老金计划的员工人数从2015年的1 750万增加到2019年的1 820万,然而同期参加法定养老保险的人数增加得更多,从3 120万增加到3 380万,这导致职业养老金覆盖率从2015年的56.2%下降到2019年的53.9%(见表2)。发生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进入工作时间较短的员工,较少选择薪酬递延,因此参加职业养老金的比例较低。
表2德国参加职业养老金计划的员工人数(万人)
2001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
缴纳法定养老保险的员工数量/万 | 2 800 | 3 120 | 3 180 | 3 260 | 3 330 | 3 380 |
其中参加职业养老金的员工数量/万 | 1 360 | 1 750 | 1 770 | 1 780 | 1 800 | 1 820 |
职业养老金员工占比 | 48.7% | 56.2% | 55.6% | 54.6% | 54.1% | 53.9% |
数据来源:养老保险报告2022,德国劳动和社会事务部。
此外,员工参加职业养老金的比例也与公司人数规模相关(见图4)。在员工少于10人的公司中,参加职业养老金的员工比例仅为29%,但在拥有50名或更多员工的公司中,至少有48%的员工参加了职业养老金。对于员工超过1 000人的公司,这一比例高达88%。
图4 德国参加职业养老金的员工比例
数据来源:养老保险报告2022,德国劳动和社会事务部。
2019年,德国65岁及以上的人员中,有大约29%可以从职业养老金中获得养老金。平均每月领取金额约为500欧元,但有一半以上退休人员领取的金额低于300欧元。相比国家养老金每月1 090欧元的平均金额,还是较低。
第四节 里斯特和吕库普个人养老金
一、历史沿革。
个人养老金包括里斯特和吕库普两种(Reister/Rürup),是德国养老第三支柱。在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下,德国在2001年和2004年进行了两次重大的养老保险改革,即里斯特(Reister Rente)和吕库普(Rürup Rente)养老金改革。2005年以后,德国养老保险制度变为了“三层次模式”。吕库普养老金在第一层次、里斯特养老金在第二层次,与第三层级的非税优个人自愿性储蓄养老保险一起,构成了德国养老保障中的个人养老金体系。为便于理解,本文仍将个人养老金统称为第三支柱。这里主要介绍有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的里斯特养老金和吕库普养老金。
二、里斯特养老金。
里斯特养老金是通过补贴激励和税收优惠鼓励目标人群自愿加入,目标人群很广泛,包括受法定养老金替代率减少影响的人、农业从业者、公务员、军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或降低收入能力的人、在家中照料他人者。若夫妻双方仅一方为目标群体,另一方可作为间接受益者参与计划。但非法定养老保险参保人中的绝大多数个体劳动者和特定职业养老保险系统的参保人不在国家资助的范围内。里斯特养老金是EET模式,缴费可以作为特殊支出享受税收优惠。在退休领取养老金时,每月得到的养老金需要全额缴纳税收。缴费比例为前一年收入的4%,每年最多2 100欧元,最低为60欧元。
财政补助方式:(1)基础补贴每年175欧元(2018年以来的标准)。对于单身者或夫妻双方都符合参与条件的,每人都可得到175欧元的补助;夫妻双方仅一方符合参与条件,其配偶在每年最低储蓄60欧元的基础上,整个家庭可获得308欧元的补助。(2)孩子补贴。2008年1月1日前出生的子女,每年可获得185欧元的补助;之后出生的子女,每年可获得300欧元的补助。补助期间为父母领取生育津贴的期间。(3)对新入职的年龄不满25岁的里斯特养老金投保人给予200欧元的一次性特别津贴。从2008年起,如果想获得全额补贴,需满足4%的缴费比例,如果缴费资金少,那么获得的国家补贴也相应地减少。
对政府来说,补贴的杠杆效应还可以发挥财政投入更大的作用。据统计,每增加1欧元的政府补贴,可以促进1.9欧元的居民里斯特计划养老储蓄,其中对孩子较多的家庭的缴费促进约为2.4欧元,而对没有孩子的家庭约为1.1欧元。由此可见,政府补贴对撬动居民养老储蓄有直接的激励作用。
三、吕库普养老金。
吕库普养老金是一种可以享受政府大数额、高比例退税方式的个人自愿投保的商业养老保险计划,对所有在德国居住和生活的纳税人开放,雇佣劳动者、个体劳动者、公务员和退休人员等均可根据个人意愿参保。
吕库普养老金更适合自雇人士和高收入者,因为年度税优额度是与法定养老保险缴费合并计算的。举例来说,如某员工每年的总收入为50 000欧元,其收入的18.6%用于法定养老保险,即9 300欧元(员工缴款+雇主缴款)。这部分缴款将从最高税优额度(2022年为25 639欧元)中扣除。那么该员工还有16 339欧元可以投入到吕库普养老金中。
参加吕库普养老金的缴费,可以作为“特别支出”免征个人所得税。但要 100%免税要到2025年以后。2005年到2025年为过渡期,2005年的免税比例为60%,之后每年增加2%,2022年已达到94%。吕库普养老金在领取阶段的纳税比例也是分步骤实施的。2005年领取的养老金的 50%需要纳税,此后需要纳税的养老金份额每年增长2%,2020年达到80%,随后每年增加1%,到2040年达到100%。
所以总体而言,里斯特养老金适合低收入者,吕库普养老金适合高收入者和未参加法定养老保险的自雇人士。对高收入人群仅提供税优方式,对低收入人群还提供财政补贴以减轻缴费负担。两种方式相互配合,可以实现个人养老金对不同层面人群更广泛地覆盖。
据统计,2020年德国政府为里斯特计划提供的财政津贴为27.7亿欧元,相应的税收优惠金额为9.9亿欧元,合计人均362欧元。财政津贴在里斯特养老金缴款总额中所占比例约为32.3%。
第五节 里斯特和吕库普养老金的参加情况
一、里斯特养老金的参加情况。
截至2020年底,德国参加里斯特养老金的人员数量为1 040.3万,占法定养老保险人数3 380万的30.8%。近十余年来,里斯特养老金参加人员数量非但没有增长,反而在缓慢下降,这与其保守的投资选择和不尽理想的投资收益有关。见图5。
图5 德国里斯特养老金参加人员数量(万人)
资料来源:德国联邦财政部,里斯特资金的统计评估。
2020年缴费总额为116.6亿欧元(个人缴费+财政津贴),人均缴费1 121欧元。由于参加人数没有什么增长,因此过去几年的缴费总额也没有什么变化,均在116亿欧元左右。
参加里斯特养老金的人员主要来源于参加法定养老保险的人群,占85.9%,公务员占6.3%。根据2019年的调查,约30%的员工有里斯特养老金,其中18%的员工既参加了职业养老金计划,也参加了里斯特养老金。其中35~55岁年龄段参加里斯特养老金比例较高一些,为34%,其他两个年龄段比例略低。见表3。
表3 德国参加里斯特养老金的人员年龄结构
参加里斯特养老金比例 | 既有职业养老金又有里斯特养老金比例 | |
总体 | 29.6% | 18.1% |
25~35岁 | 26.4% | 15.0% |
35~45岁 | 34.0% | 21.1% |
45~55岁 | 34.0% | 20.8% |
55~65岁 | 23.4% | 14.9% |
资料来源:德国劳动与社会事务部,2019年
参加里斯特养老金的人员,以低收入者居多。但相对高收入的人员占比也在逐年小幅提高。见表4。
表4 德国参加里斯特养老金的人员收入结构
年收入区间/欧元 | 2017年占比 | 2018年占比 | 2019年占比 |
低于1万 | 16.4% | 14.8% | 14.1% |
1~2万 | 16.9% | 16.2% | 15.3% |
2~3万 | 18.2% | 18.1% | 17.4% |
3~4万 | 17.2% | 17.4% | 17.2% |
4~5万 | 11.8% | 12.5% | 13.0% |
5~6万 | 7.3% | 7.7% | 8.2% |
6~7万 | 5.0% | 5.3% | 5.7% |
7万以上 | 7.1% | 8.0% | 9.1% |
资料来源:德国联邦财政部,里斯特资金的统计评估。
总体而言,有63.6%的参加者没有享受儿童津贴,应该属于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士。其他享受儿童津贴的参加者中,一孩的最多,两孩或三孩的次之,且多归属在女性合同中。见表5。
表5 德国参加里斯特养老金的家庭子女数量情况
合计 | 男性 | 女性 | ||||
数量/万 | 百分比 | 数量/万 | 百分比 | 数量/万 | 百分比 | |
无儿童津贴 | 667.57 | 63.6% | 379.68 | 84.7% | 287.89 | 47.8% |
1个儿童津贴 | 382.33 | 36.4% | 68.54 | 15.3% | 313.80 | 52.2% |
2个儿童津贴 | 166.02 | 15.8% | 30.52 | 6.8% | 135.51 | 22.5% |
3个儿童津贴 | 164.76 | 15.7% | 27.63 | 6.2% | 137.13 | 22.8% |
4个及以上儿童津贴 | 41.37 | 3.9% | 7.90 | 1.8% | 33.46 | 5.6% |
资料来源:德国联邦财政部,里斯特资金的统计评估。
二、吕库普养老金的参加情况。
截至2020年6月底,吕库普养老金的合同总数为234.9万,历年数量和增长情况见图6。与里斯特养老金的数量相比,吕库普养老金显然要少很多,仅为前者的1/4多。主要是因为吕库普养老金的福利无法继承(但遗属或残疾福利可以包含在合同中)。最近几年吕库普养老金的增长明显放慢,这跟里斯特养老金的情况是类似的。
图6 德国吕库普养老金历年合同数量(万份)
资料来源:德国劳动与社会事务部,截至2020年二季度末。
第六节 德国个人养老金的投资选择
一、投资范围规定。
里斯特养老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保险、银行储蓄、基金和住宅里斯特四大类,个人可根据自身偏好自由选择购买。吕库普养老产品只可以由保险公司提供,包括常规养老保险(有保底收益)、新型养老保险(利息盈余部分投资于股票基金)、投连型养老保险(有限的保证或没有保证)、基金连结产品(无保证收益,专门投资于股票基金)。
住宅里斯特是德国比较特别的个人养老金投资产品,有些类似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如果里斯特养老金参与人要购买或建造或改建住宅供自己长期居住,就可以提取里斯特养老金的资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住宅里斯特分为储蓄和贷款两个阶段。在储蓄阶段,参加人需要达到一定的储蓄金额,通常相当于房屋储蓄金额的30%至50%。满足这个比例后,参加人可以申请贷款。在贷款阶段,他们按月分期偿还贷款。由于里斯特年度缴费上限只有2 100欧元,因此住宅里斯特贷款的额度也比较低,通常在5万欧元的上限。
举例说明:如果商定的房屋储蓄金额为5万欧元,最低储蓄金额为40%,则如果至少已储蓄2万欧元,则可以申请3万欧元的住房储蓄贷款。如果储户每月储蓄250欧元,则需要近七年的时间内达到分配到期日。
由于信贷利率长期处于低位,里斯特住宅储蓄阶段的利率通常甚至略低于其他储蓄投资,因此房屋储蓄合同作为纯储蓄产品并不值得。但作为回报,在还款阶段的贷款利率较低,这就是住宅里斯特的一个优势所在。
二、养老金产品的认证。
里斯特和吕库普养老金产品都需要经过德国联邦财政部认证,才可以进入投资选择范围。具体认证要求例如:养老金待遇不得在62岁之前支付(对于2012年之前签订的合同,不得在60岁之前支付),或者62岁之前法定养老金已经开始支付的情况下;2)在支付阶段开始时,产品提供商必须保证参加人的缴费和津贴可用于支付阶段(即缴款保护,类似于软性保本要求);3)产品合同必须提供终身福利,可以是终身年金,也可以是保证85岁之前的给付、然后剩余部分是终身年金;4)允许在支付阶段开始时一次性提取最多30%金额;5)养老金合同的获取和分配费用必须分摊至少五年等。
按2022年9月德国联邦财政部披露的产品认证数量,仍在有效的里斯特养老金产品约3120只,吕库普养老金产品320多只,比里斯特养老金产品少了一个数量级。产品认证也不是终身制的,历年来由于各种原因终止认证的产品也有2900只左右。产品终止认证后就不可以再接受新客户。
三、评定产品的风险收益等级。
为了使参加人能够更好地评估养老金产品的收益和风险,产品提供商必须标明产品的风险回报等级(Chancen-Risiko-Klasse,CRK)。风险回报等级分为5档,最低的CRK1等级意味着“低收益/低风险”,最高的CRK5等级意味着“高收益/高风险”。具体描述见表6。
表6 德国养老金产品的风险等级描述
风险等级 | 风险和收益描述 |
CRK1 | 积累期保证最低利率,或参考挂钩的利率提供安全投资,低收益低风险。提供缴费保护承诺。 |
CRK2 | 以安全为导向投资,但收益机会有限。提供缴费保护承诺。 |
CRK3 | 提供平衡的投资和适度的收益机会。如果不提供缴费保护承诺,则存在中等损失风险。 |
CRK4 | 提供以收益为导向的投资,具有更高的收益机会。如果不提供缴费保护承诺,则损失风险更高。 |
CRK5 | 提供以收益为导向的投资,具有高收益的机会。如果不提供缴费保护承诺,则存在很高的损失风险。 |
资料来源:德国联邦财政部
四、产品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根据2017年开始生效的《养老金合同认证法》,除了产品的风险收益等级分类之外,养老金产品提供商还必须列出支付阶段开始之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产品提供商只能在累积阶段以合同方式收取允许的费用,如申购和销售成本、行政管理费用以及特定费用等。为了统一说明所发生的费用及其对产品收益的影响,并便于对不同报价进行直接成本比较,法规还要求说明“有效成本”(也称为费用比率)。该指标表示现有成本(例如行政成本)造成的回报损失,并用于确定扣除成本后实现的实际回报。
自2017年1月1日起,每位参加人在签订个人养老金合同之前都必须收到一份单独的产品信息表(PIB)。产品信息表旨在帮助参与人了解产品可能的盈利机会和风险,以及产品的成本,并促进产品之间的比较。经过认证后的里斯特和吕库普养老金产品,其产品信息表都必须在提供商的网站上公布。
五、里斯特养老金的投资选择。
里斯特养老金的投资选择以保险产品为主。按合同数量计算的比例,到2022年上半年末,保险产品占比达66%,但与之前年份相比,选择保险产品的比例在逐渐下降。如果按金额计算,2019年选择保险产品的比例已下降到58.8%。投资基金的选择比例,从2008年左右起,就保持在20%左右不再提高。而里斯特住宅的选择比例有一定上升,目前达到11%。银行存款的比例一直不高,约3%。见图7。
图7 德国里斯特养老金投资选择比例(按合同数量)
数据来源:德国劳动与社会事务部,作者制图。
第七节 个人养老金的收益情况
德国个人养老金的投资策略比较保守,其中一个原因是产品认证的要求。例如在支付开始时有缴费本金的保本要求,以及支付阶段的年金化领取要求。另外一个因素是有效成本比较高,降低了实际收益率。整体而言,德国个人养老金里斯特计划的收益率较低,这也影响了人们参加个人养老金的积极性。
一、银行储蓄产品。
银行储蓄产品的利率是可变的,通常是基于市场当前的储蓄利率,目前约为0%至0.35%。由于市场持续的低利率,银行用储户的钱很少或根本没有回报。此外,编写并发布产品信息表(PIB)也需要花费时间和成本,因此里斯特银行储蓄计划日益被其他里斯特模式所取代。在德国全国范围内,已经没有一家储蓄银行或大众银行提供里斯特银行储蓄计划,只有部分区域储蓄银行尚在勉力维持。
以某银行的储蓄产品为例,利率比公共固定利率债券的当前收益率低0.50%,公共固定利率债券的收益率是上市联邦证券在所有剩余期限内的平均当前收益率,由德国央行计算并在每年度的2月、5月、8月和11月15日发布。管理费为每年10欧元,如利息收入低于10欧元,则从前几年的利息中支付。如果仍不足,则管理费相应减少,以保证实收缴费本金的不受损失。
二、保险产品。
2001年刚引入里斯特计划时,保险产品的保证收益率为3.25%,而后逐年下降,至2022年已低至0.25%。因此保险产品的选择比例从一开始的接近100%逐渐下降到66%左右。
以某公司30年期的保险产品为例,积累期35 675欧元的缴费,对应支付期每月95.75欧元,折算后的支付系数为3.22%(年领取额/本金)。与美国类似产品相比,支付系数还是比较低的。该保险产品积累期的有效成本为1.69%,按3%的测算收益率,实际收益率将降低到1.31%。该保险产品的现金价值,到第12年,才达到累计缴费本金的101.31%,主要原因在于合同签订后的前几年需要分摊初始和行政成本等。这无疑也降低了保险产品的吸引力。
德国消费者组织联合会(Verbraucherzentrale Bundesverband)搜集了65家里斯特供应商的保险费用,显示了参与人的缴费和津贴中约有四分之一用于支付合同费用。合同期限越短,分摊费用的时间越短,因此费用率越高。见下图。
图8 里斯特供应商的平均保险费用率
资料来源:https://www.finanzen.de/altersvorsorge/riester-rente/kosten
三、投资基金产品。
我们注意到,德国的个人养老金选择基金产品的比例只有20%,远低于美国等国家。原因并不在于基金产品的投资方向上,而在于产品认证的规定。因为在支付开始时,产品供应商必须保证缴费本金的可获得性。这虽然不是保证保本的要求,但却极大地影响了较高波动资产的投资。
例如投资于股票方向的基金,在市场下跌时很有可能被卖出并转入固定收益的稳健资产中。这样的操作最大限度保护了参加人的本金安全,但却会错过下跌之后的反弹和上涨的机会。华尔街传奇彼得·林奇就说过:在过去70多年历史上发生的40次股市暴跌中,即使其中39次我提前预测到,而且在暴跌前卖掉了所有的股票,我最后也会后悔万分。因为即使是跌幅最大的那次股灾,股价最终也涨回来了,而且涨得更高。
由于里斯特产品供应商不得不帮助客户控制投资风险、保护本金安全,这也损害了这类产品获得资本市场长期成长的机会,降低了收益率上涨的空间,最终也损害了客户的利益。
总的来说,德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成功之处在于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相结合,充分满足了不同年龄和收入群体的养老保障需求。财政补贴也发挥了杠杆作用,促进更多的人参与到个人养老金中。但弊端也比较明显,一是本金绝对安全降低了长期收益的空间,影响了个人参加的积极性;二是管理成本较高,也影响了实际收益率。因此里斯特养老金的参加数量近几年在下降。未来如何改革完善德国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显然也需要进一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