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反洗钱新规解读

时间:2025-10-31

2025年10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落实〈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新规”),我国反洗钱监管正从规则为本转变为风险为本。新规强调落实《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监管分工与风险为本的监管原则,对于提升金融机构反洗钱履职有效性、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应对年底我国将迎来的新一轮反洗钱国际评估的重要举措。

新规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的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分工。部分全国性法人金融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其反洗钱监管行,其他法人金融机构按照属地原则,由机构总部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作为其反洗钱监管行。跨区域监管成为新规的另一亮点,中国人民银行和省级分行可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统筹反洗钱监管资源,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跨区域监管活动。

新规完善了基于风险的反洗钱监管工作要求,体现了我国反洗钱监管思路的深刻转变。通知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筹制定全国反洗钱监管策略,明确一段时期内的反洗钱监管目标和重点,反洗钱监管行需对法人金融机构开展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根据机构的风险状况,统筹调配监管资源。

新规为公募基金公司接受反洗钱监管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面对新规要求,公募基金公司需要从多个层面调整反洗钱工作策略,以适应“风险为本”的监管新导向,例如: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员工培训、强化关键环节风险防控等措施。风险为本原则已成为行业共识,并将推动我国公募基金业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稳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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