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清盘流程

时间:2025-05-09

过去一年中,随着市场的震荡,有些基金触发清盘条件,广大投资者普遍关注"基金清盘是否等同于亏损"、"清盘后剩余的资金何时能到账"等问题。今天就为大家梳理一下梳理基金清盘规则与资金处理流程,在此也呼吁大家理性投资。

通常,公募基金发生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基金管理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如合同中另有规定,也可能不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直接终止基金合同。

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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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发清盘条件:基金可能因多种原因触发清盘,如封闭式基金到期、发起式基金成立满三年后资产低于2亿元、普通开放式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持有人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等,也可能因召开持有人大会,经表决决定提前清盘。

决定清盘并通知开会: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触发合同终止情形后,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提前30日通知召开持有人大会。通知开会的同时,暂停申购、定投、转入等业务,场内交易的基金(如 ETF/LOF)停牌。

召开持有人大会表决:持有人大会就基金清盘事项进行表决,“终止基金合同” 属于特别表决事项,须有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且须经参会者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通过。如ETF联接和ETF均清盘,一般先安排联接基金清盘,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2日内公告。

确定基金最后运作日:自最后运作日的次一日起进入清算期,不再计提管理费、托管费。

成立清算组: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组成清算组,确认最后运作日的资产及负债,组织基金财产估值和变现。

出具相关报告:清算组出具清算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报告备案与披露:清算报告报证监会备案后对外披露。

剩余财产分配:根据基金财产变现情况,可能涉及多次分配,最早分配时间为清算报告披露次日。基金公司按照投资者持有的份额按比例返还剩余资产。

基金终止上市:如为ETF/LOF等场内交易基金,进行摘牌处理,基金正式终止运作。

 

 

 

 

(热点问题仅供参考,各公募产品实际情况以招募说明书与基金合同为准,如对具体产品存在疑问请咨询:4008840099。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海富通基金郑重提醒您注意投资风险,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在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